段海燕(1980-),女,山东省沂水县人,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系,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现任环境科学系副主任,负责研究生相关工作。国家首部黑土地保护地方立法《吉林黑土地保护条例(草案)》执笔人。1999年考入吉林大学环境科学系,2003年被保送至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学位,2009年考入吉林大学东北亚研究院攻读人口、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学位,是吉林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、法学院和东北亚研究院联合培养的环境科学、法学、经济学三学科交叉人才。2009年7月留校任教,任职以来,综合运用环境-法律-经济三学科交叉知识,专注于生态文明制度设计领域研究,在环境管理与环境经济、环境法、能源与低碳经济、排污权交易及立法服务等方面取得了系列成果,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项(青年基金1项、面上项目1项),吉林省人大、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立法项目6项,承担吉林省能源局《吉林省能源科技创新“十四五”规划》等省部级项目10余项。发表论文30余篇,其中,以第一作者/通讯作者身份发表SCI/SSCI/CSSCI论文20余篇,获吉林省人大、省生态环境厅采纳证明8项。吉林大学优秀青年(精英)、吉林大学新能源与环境学院优秀青年。2016-2017美国南佛罗里达大学环境工程专业访问学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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